轉知--116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報名資訊
| 一、 |
依據台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6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請逕至「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入幼兒園)」下載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 |
| 1、 |
年齡資格:欲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且出生日期符合實施計畫內表格所列之幼兒。 |
| 2、 |
設籍條件:欲申請優先安置者需設籍台中市(原住民、經本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不在此限)。 |
| (二) |
申請時間:115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
| 1、 |
檢附申請資料,寄/送(擇一)至台中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前鑑定組(豐原國小內,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
| 2、 |
聯絡電話:04-25205563分機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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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
| 1、 |
報名表:單面列印,共4頁(附件1-1、1-2、1-3、1-4)。報名表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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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 4、 |
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有則附;如無,則可詳細說明理由並檢附其他佐證資料(如一個月內之發展檢核表、觀察影片、行為觀察紀錄等)先行送件。 |
| 四、 |
另為使家長了解本案作業程序,教育局特錄製本市116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家長線上說明會影片,請逕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上方選單→家長專區→入公幼鑑定安置→說明影片/宣導品」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