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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規則

一、 幼兒因故不能到園時,請事先請假或當日以電話通知本園所。 
二、 例假日及週休(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規定)停托,不另發通知單。如有特殊停托日時會發通知單,另行通知。
三、 如遇颱風天是否上課,請家長依新聞公告為準!(新聞公告臺中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當天就停托,不另行再做通知)。
四、 園方因腸病毒或法定傳染病班級停課(托)時退還停課(托)日數餐點代辦費。
五、 幼兒若欲離園,需提前申請並請事先告知老師,填寫申請單,辦理離園手續及退費事宜。